新竹市青草湖、風城、香山社區大學班代聯誼會
[ 目錄 ] / [ 本節目錄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社區大學班代聯誼會組織章程
社團章程一稿
2004/03/27
更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
中文名稱為「社區大學班代聯誼會」。英文名稱「CU Class Club」簡稱:「CUCC」,隸屬新竹市青草湖社區大學、新竹市香山社區大學、新竹市風城社區大學。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宗旨
本會由青草湖社大、香山社大、風城社大每季各班班代組成。主要是為了提供三校各班班代彼此接觸交流的機會,並提高班級之間合作可能性。整體來說,班代所擔負的責任分為以下兩項:
(一)平時庶務與公共性活動參與,除簽到簿領取、點名、班上學員請假通知、校務通知;校務公共性活動參與也為班代推廣主要任務。
(二)校務活動企劃。社區大學主體即是學員、教師、工作人員三部份所構成。而社大的活動當然必須讓各班班代、學員能夠充分參與。而班聯會是學生代表的社團,對社大活動的更必須建立起社大與學元之間的橋樑。
第三條:社址
本社社址位於新竹市青草湖社區大學之社團辦公室(育賢國中內)。本社擁有專屬網站:
http://class.bamboo.hc.edu.tw/
第二章 班聯會會員
第四條:資格
- 凡青草湖、香山、風城社區大學歷年來各班的班代即為社區大學班聯會準會員。
- 卸任班代得參加繼續本會。
第五條:入會
完成下列手續者,得成為本社社員。
- 社大開學第一週,由青草湖、風城、香山三所社區大學各班選舉班代表。
- 第一週下課後,請各班班代填寫班聯會會員資料,並領取「社區大學班代護照」,即完成入會程序。
第六條:班聯會成員權利
- 班聯會成員擔任該季社區大學班代時,可享有下一季修課學分費八五折的優待。
- 班聯會成員擔任該季社區大學班代時並親自出席每季四次班聯會兩次以上者,可享有下一季修課學分費五折優待。
- 會員有被選為本班聯會幹部之權利
第七條:班聯會成員義務
- 社員負有遵守本會章程及會議決議事項,維護、清潔及增進本會榮譽之義務。
- 班聯會成員有義務參加青草湖、香山、風城社大班代聯誼會每季的四次聚會。
第八條:青、風、香社區大學班聯會總召集人:簡稱「三校總召」
- 設有三校總召一名,由班代聯誼會會議選舉罷免之,任期二季,
得連選得連任一次。
-
三校總召的候選人為前一季的「青草湖社區大學班代總召」、「風城社區大學班代總召」、「香山社區大學班代總召」、「三校總召」的職務。
- 負責班聯會與三校間之協調工作,並負責召開班代聯誼會及執行其決議。對外代表本會。
第九條:青草湖社區大學班代總召、風城社區大學班代總召、香山社區大學班代總召
- 三校各設有班代總召一名,由班代聯誼會會議選舉罷免之,任期一季,連選得連任一次。
- 各校的班代總召由該季的所有班代選舉得出。
第十條:各級幹部
- 班聯會辦公室設有文宣組、議事組、總務組、聯絡輔導組、活動組
- 文宣組:職負活動文宣、網路文宣
- 議事組:職負班聯會議事籌備、議事文件準備
- 總務組:職負班聯會辦公室年度預算、帳務管理、現金收付與徵信表、報表之製作
- 聯絡輔導組:職負聯繫班聯會相關事務
- 活動組:職負班聯會活動、學校公共性活動合作籌辦
- 每季三校班代共同選舉出「學術學程組長」組長、「表演藝術學程」組長、「身體保健學程」組長、「DIY創意工藝學程」組長、「生活美術學程」組長、「語言與國際文化學程」組長、「電腦、網路與自由軟體學程」組長各一名,並負責籌辦青、風、香社大三校聯合期末成果展。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本社其他行政命令與本章程抵觸者無效。
第十二條:本社章程如有疑義,由班聯會會議解釋之。
第十三條:未盡事項
-
本章程若有未盡事項,得由社員提出修正案,經決議後,送交社務會議追認。
[ 目錄 ] /
[ 本節目錄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lake@mail.bamboo.hc.edu.tw